(三)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除因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工作年限和期内考核结果具有同等资格;
(四)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2018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岗位表》“年龄条件”中“ 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