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纪检体制改革形势,加强我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纪检监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选调人数:市纪委监委各市直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10名(行政编制)。

选调范围:在编在岗,已任职定级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其中界首市乡镇公务员需录用满五年以上,界首市内科级公务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言语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5. 截止到2018年4月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6. 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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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省考/选调生招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