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批准,我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拟在全县事业单位中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遴选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遴选计划

2016年我县县直事业单位拟遴选工作人员9名(具体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遴选公告及后续遴选工作信息统一在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平台(网址: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3629)发布。

三、遴选条件

本次遴选对象为我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其中重点局岗位遴选对象为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遴选后身份不变)以及符合遴选岗位条件(详见附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工作勤奋;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遴选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2016年无为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无为县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无为县国土局对面)。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签定承诺书,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调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遴选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遴选计划数(急需、紧缺岗位经批准报名比例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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