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定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定远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指导,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18年定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于6月1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定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定远县定城镇南环路1号),咨询电话0550-4033033(或13866913529)
4、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须填写《定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
6、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经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