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9人,具体有关公告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0.1.1之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专科学历26周岁及以下。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具备相应专业的学位。
(四)具备相应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层次 |
专业 |
岗位 |
招聘 |
学历条件 |
备注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临床科室、康复科 |
8 |
国家教育部门 |
紧缺人才 |
应用心理学 |
康复科 |
2 |
医学院校毕业生、持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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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相关专业 |
信息科 |
1 |
英语四级、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计算机操作员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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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
办公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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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 |
药学 |
中心配药室 |
2 |
国家教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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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
临床科室、康复科 |
14 |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持有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因精神科特殊性女性身高在1.58米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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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
办公室 |
1 |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5月25日。
报名地点:安庆市精神病医院(安庆市华圣路22号)门诊综合楼六楼人事科。
四、应聘者请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到院人事科报名,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由人事科通知并组织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与单位签订合同。未尽事宜,可来电与院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0556-5201468 、1810966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