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的规定,现将长丰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复审和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时间:2017年7月14日8:30—11:30
三、地点: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县政务中心503室)
四、须知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生须提供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等。
2、属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尚在岗服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级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3.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
4.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551—66671050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
附:长丰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复审名单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职业能力 | 综合知识 | 笔试总分 |
010016 | 1701020125 | 46 | 78 | 124 |
010016 | 1701025902 | 70 | 53 | 123 |
010016 | 1701011919 | 61 | 58.5 | 119.5 |
010017 | 1701025627 | 60 | 60 | 120 |
010017 | 1701022501 | 59 | 56.5 | 115.5 |
原标题:长丰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复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