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铁佛镇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维护铁佛镇的良好形象,展现铁佛镇市容市貌,提升市容管理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其中男18名,女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热爱城市市容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濉溪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 (2000年10月31至1978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无肢体残疾。

4、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治安行政处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铁佛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正面近期免冠彩照4张,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填写《濉溪县铁佛镇2018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2。体能测试考务费45元。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铁佛镇人民政府根据报名条件审定。

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男子组1000米跑,用时4分25秒(含)以内为满分100分,每超时1秒扣一分;女子组800米跑,用时3分55秒(含)以内为满分100分,每超时1秒扣一分。

2、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报名人员于2018年11月1日凭报名发票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三)面试

依照体能测试成绩根据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男子组按1:2、女子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加5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

根据招聘计划,按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合成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自理)。因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复审。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一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合格人员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空缺名额可以从本次考试人员中,按合成成2018年濉溪县铁佛镇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表绩高低依次补聘。基本工资为1400元/月,绩效工资300-500元/月,聘期内每年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基本工资按5%递增,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社会保险(五险)由聘用单位和个人按照现行规定标准缴纳办理,并签订劳务代理合同。聘用人员不占用人单位编制,具体管理由所聘单位负责。

五、本公告由铁佛镇人民政府、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各环节向社会公示,详情请登录濉溪政府网站查询。

附件1:2018年濉溪县铁佛镇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18年濉溪县铁佛镇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doc

联系电话:0561—7228013(铁佛镇人民政府)

0561—6079905(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61—6075747(县人社局纪检组)

濉溪县铁佛镇人民政府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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