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2018年度选调教师公告
为保障裕安区城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区编委同意,决定通过考试公开选调200名中小学教师到裕安区城区中小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选调计划
选调初中教师39名,其中面向区外选调27名,面向区内选调12名;选调小学教师161名,其中面向区外选调53名,面向区内选调108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应聘同一岗位应形成竞争。招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若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至1:1.5开考;若仍达不到比例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裕安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报名条件
(一)面向区内选调教师
1、须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满5年及以上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原在外县(区)任教的裕安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其在外县(区)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可以连续计算,但农村学校任教年限须经当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2、报考初中岗位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必须一致(会计岗位除外)。
4、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6:《关于同意×××同志参加2018年裕安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的证明》。
(二)面向区外选调教师
1、任教须满5年及以上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过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表彰,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7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初中岗位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必须一致。
4、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6:《关于同意×××同志参加2018年裕安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的证明》。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6日,上午受理报名时间为8:00-12:00,下午为2:3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将军路与红石谷路交汇处)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
报考者均须填写《2018年六安市裕安区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和《2018年六安市裕安区选调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各1份,(以上报名表及承诺书从裕安区政府网下载,用同一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也可以在报名开始后到报名处领取),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计90元/人)。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8年8月16日-17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将军路与红石谷路交汇处)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领取时间为8:00-12:00,下午为2:30-5:30,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1、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教育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卷面分数12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专业知识》卷面分数120分,考试内容为选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不超过选调规定学历应具备的水平。
《教育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同日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教育公共知识》成绩与《专业知识》成绩相加),含加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向区外选调教师是省级教坛新星、特级教师的笔试成绩每科加5分,市级学科带头人笔试成绩每科加3分,市级骨干教师笔试成绩每科加2分;面向区内选调教师在农村任教满10年的笔试成绩每科加2分,在农村任教满15年的笔试成绩每科加3分。
参加报考的考生持原件和复印件,于领取准考证时到裕安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办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在裕安区政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成前加分。
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笔试占70%,教育公共知识笔试占30%,并换算成百分制。具体合成方式如下: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公共知识成绩×30%)÷1.2(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及时在裕安区政府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考生申请查分时间。
3、面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七、合成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合成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合成方式如下:笔试合成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依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也相同,依《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则依《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参加选调教师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裕安区政府网公示。
八、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文件执行。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面向区外选调教师在体检时须将个人干部人事档案交给裕安区教育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
十、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岗位确定
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十二、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设岗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十三、监督
本次选调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选调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选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实际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选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裕安区政府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由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裕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4-3236216,
区教育局:0564-3235062。
监督电话:区教育局纠风办:0564-3236252。
附件1:2018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选调初中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18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选调小学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面向区内选调)
附件3:2018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选调小学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面向区外选调)
附件5:2018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选调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6:《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18年裕安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的证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