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公安局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基本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采取政府出资,市保安服务公司招聘,公安使用的方式招聘。
(二)保安服务公司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包含以下内容:
1.年收入3.8万元左右(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存部分)。今后将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2.为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和公积金;
3.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违约或违反《滁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情节轻微的扣除绩效工资,情节较重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名额
共招聘32人,其中治安类辅警10人,交通类辅警20人,专业辅警2人。
四、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勤务辅警18至40周岁(1976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已连续交纳5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专业辅警18至35周岁(1981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五)滁州市本级户口或在滁州有固定住处的其他6个县市户口的人员;
(六)其他需要的条件(详见工作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 现役军人;
(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聘的,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29日-12月7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紫薇南路82号五楼512办公室,联系电话:2179920)。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辅警招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完整)。此外,有连续缴纳养老保险5年的需携带相关证明资料。本市居住人员另须提供在本市居住相关证明资料(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取得笔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法律基础知识(刑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时事政治、市情、计算机基础知识、文秘知识等。
⑴通过资格审查和已缴费的报名人员于12月13日(星期三)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缴费单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⑵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⑶入围人员的笔试排名将在滁州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站(http://cz.ahga.gov.cn/)上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⑴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专业测试)。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满分100分。报考勤务辅警(治安类、交通类)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报考专业辅警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进行专业测试。
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按3:4: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选。
(三)政审和体检
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
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与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站(http: //cz.ahga.gov.cn)上公示5天。根据总成绩排名,经政审和体验合格后予以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反馈意见为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被聘用的人员进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将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政审、体检程序。
滁州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