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 慧
天蓝、地绿、水清、村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年多来,各地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动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悄然发生着可喜的变化。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急于出政绩,热衷于作表面文章,应付上级检查,此类现象虽非主流,但值得警惕。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是衡量乡村振兴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要在2020年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让农村干净起来,时间紧、任务重,既要做好看得见的“面子工程”,也要做好看不见的“里子工程”。
一要逐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投入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分治管理机制,政府财政不下乡,只管城市垃圾污水,不管农村垃圾污水。浙江“千万工程”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改变了“政府财政不下乡”的财政投入机制,对城市与乡村一视同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就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同时,要不断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让村集体有一定经济能力管护村庄环境卫生。
二要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目前,一些地方不够重视乡村道路清扫保洁、村内垃圾收集、清运等运行机制建设,上级不检查不动,媒体不曝光不动,工作被动应付的现象相当普遍。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要持续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机制,建立配套的奖惩机制,防止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懈怠情形。
三要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农村往往居住分散,如果没有群众的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很难办好,投入再多的资金也很难取得好效果。要想方设法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耐心细致地做群众工作,让群众真心支持、真心参与。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作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要有打攻坚战、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久久为功,全力以赴。要坚持把农村环境治理与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农民收入增加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标本兼治,从最基本、看得见、农民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抓起,先易后难,循序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