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丰县部分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 竞争 平等 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长丰县部分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1、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 11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生登录合肥猎头网(www.hfjyz.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9:00至 11月 17 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长丰县部分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必须于报名后至 11月19日17:00前登录合肥猎头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至 11月 21日12:00前通过合肥猎头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11月 23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改报后,考生可于11月29日至11月30日直接登录合肥猎头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1、考试科目:
科目一:《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
科目二:《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
8:00—9:30 科目1
10:00 —12:00 科目2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成绩。《科目一》与《科目二》按4:6权重计算笔试(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下同。),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以下递补环节也按此原则决定取舍)。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